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我校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根据上级团组织对我校2025年发展团员计划,综合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年初报送的发展计划和团青比情况确定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发展团员计划数(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充分考虑“推优”入党需求,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团员计划,不得超计划发展,不得跨领域、跨年度挤占挪用发展团员计划。
二、工作程序
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计划分为上、下半年发展,发展编号有效使用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须达100%。发展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入团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申请入团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后。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团组织应当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当由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和培养
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储备、教育和考察,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1次分析研判。
坚持发展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鼓励二级学院团总支立足“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制定入团细化标准,做好先进性评价,防止“唯成绩”、“唯票数”。入团细化标准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不得在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设置入团门槛。
抓实培养考察。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参加文理团校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学员)、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等要求,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禁止突击发展,禁止任何个人指定发展对象。注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
团组织应当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见附件3),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发展对象应当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二级学院团总支预审。
严格组织公示。落实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一般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公示后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将发展对象预审表材料(附件4-5)报校团委备案。校团委备案后发放《入团志愿书》。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作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党(团)员,不能作入团介绍人。
(五)新团员的接收
发展对象入团,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各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负责人(专兼职团干部教师等)指导下召开支部大会。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批。
规范建立档案。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附件6)指导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如实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发放纸质版前请先使用附件7进行电子预审),并严格审核和规范审批。做好新发展团员登记,按照要求报校团委备案;规范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见附件10),将新入团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其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加强仪式教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注重教育实效,突出仪式政治性、严肃性。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和团歌。
团组织应当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带头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发挥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要求,严实工作责任,强化团纪执行,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1.提高思想认识。团员队伍建设是全团重大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工作。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团中央书记处有关专题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团员队伍建设工作,坚决避免将政治工作事务化。
2.严实工作责任。二级学院团总支应落实工作责任,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发展团员工作。
3.加强计划执行。二级学院团总支应当加强具体指导,推动团支部规范履行发展团员手续,落实发展计划。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4月15日12:00前将发展对象预审材料(附件4-5)报校团委备案(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莲湖校区弘德楼校团委1001办公室雷老师),审核通过后校团委发放发展团员编号及对应的入团志愿书。发展团员编号实行一人一号严格对应的原则,请勿弄混、录入错误。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2.入团志愿书一人一份,不可复制、翻印。
3.接收新团员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新发展团员材料(附件7、8、9)报校团委备案(附件7仅报送电子版,附件8、9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莲湖校区弘德楼校团委1001办公室雷老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新发展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后,统一办理团员证(需提供1张1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学院姓名)和新发展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其他材料)归档,后续事宜以校团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联系人:校团委雷颖琪老师
校团委组织部张明明(18483152517)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