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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时间:2021-12-09 作者: 来源: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阅览次数:2660次 【打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梳理远大理想,增强奋斗精神,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17日前

  三、活动地点

各学院自主安排

  四、参加范围

全校团员青年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要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同步开展。

  六、主要内容
  (一)开展会前学习

各团支部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详见附件):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

4.《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6.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会前学习活动应均衡开展。
  (二)撰写发言材料

各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有所侧重:

1.学生团员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2.教职员工团员突出提高理论修养、提升业务能力、狠抓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等内容。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①唱团歌;

②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③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④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附件3)

⑤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⑥重温入团誓词。

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到会指导。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见附件1),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在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参考《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1),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二级学院团总支批准,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公示后,填报《团总支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12月24日前由团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莲湖校区弘德楼1001团委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tw2790023@163.com.。

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推荐“青马工程”的重要依据。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团总支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七、记录方式

1.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以支部为单位于12月19日前,以图文形式统一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在“专题组织生活会”板块记录。同时同步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

2.教育评议结果。二级学院团总支批准公示后,于12月24日前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管理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入“团内激励——评议激励”,录入本支部各团员的评议结果。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

全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认真统筹推进本学院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二)创新形式

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三)示范带动

二级团组织应在本单位选取1个团支部,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基层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
  (四)遴选典型

各团支部要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策划、组织与总结,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做好本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统筹、考核与评优,推荐1-3个优秀支部参与全校每月评优,并于2021年12月16日(周四)16:00前提交“四川文理学院月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至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陈世勇QQ:1317949284),评为优秀团组织生活的团支部优先参评当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雷颖琪老师611822
                              校组织部陈世勇18750514206

附件1: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

          (1)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3)《团章》节选

          (4)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

附件2:团员教育评议表

附件3: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4:团总支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附件5:四川文理学院月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