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学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 号)相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24年3月14日—4月中旬
三、评选名额
50名(5个类别各10名)
四、评选类别
1.爱国奉献类:政治立场坚定,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和发展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志愿服务时间较长,先进事迹突出,起到积极带动作用。
2.勤学求真类:坚持以学为主、努力进取、学习成绩优秀,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在本专业内相关比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努力成为文理通达、身心健康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获得国家奖学金等优先评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新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社会实践类:利用所学知识和本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学校、服务同学、社区报到、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事迹突出。
5.自立自强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应是各二级学院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在学习、工作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影响力,对全院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是青年学生中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在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前提下,应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勇于实践,甘于奉献,积极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曾荣获省、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楷模示范作用发挥明显,在相关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的优先。二级学院推报时应注重参评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先进事迹(按类别),避免唯学习成绩论。
五、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在所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具体实施。各团总支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每个类别推选不超过2名候选人;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团工委、学生公寓团工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每个类别至多推报1名候选人。学校按评选条件和程序评定“十佳青年学生”,做到宁缺毋滥。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申报、初审、答辩、终审公示、表彰五个阶段。
1.申报阶段(3月14日—3月28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向校团委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内公示,并严格按照要求申报材料。
2.初审阶段(3月29日—3月31日)
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初步评选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答辩阶段(4月1日—10日)
候选人根据抽签顺序,分“评选类别”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长为2-3分钟;评审专家根据候选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4.终审阶段(4月中旬)
校团委将根据候选人答辩情况、实际表现和民主测评等情况确定拟表彰候选人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议,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表彰对象。
5.表彰阶段(4月底)
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分享会、报刊专栏、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讲、宣传“十佳青年学生”获得者先进事迹。奖励按照《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号)执行。
七、材料报送要求
1.附件1和附件2由候选人如实填写,内容真实,文字简炼,二级学院汇总后推荐单位负责老师签字并盖章,电子档和纸质版各1份;
2.候选人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1份(PDF格式);
3.候选人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电子档1张,与申报类别事迹相关的电子照片2-5张,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以“XX人于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的描述性说明命名;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于3月28日12:00前将签章完整的纸质材料(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莲湖校区弘德楼1001团委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892509825@qq.com 。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雷颖琪老师611822
校学生会李桐桐13028056770(QQ2892509825)
校学生会朱佳怡15803427253(QQ3086001630)
附件:1.第十三届“十佳青年学生”报名表
2.第十三届“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