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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2698次 【打印】

各学生社团: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决定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开展2020年度优秀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团
    1.评选范围为全校所有注册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本年度年审合格的社团;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社团管理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已完成社团注册、年度换届及招新工作;
    3.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加强社团指导,提高社团的自身建设,会员主动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4.社团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活动富有意义,契合社团宗旨,开展频率正常且活动反响较好,能按时提交活动小结及工作总结。
    (二)十佳社团(10个)
    社团在当年度中成绩显著、广受欢迎,须为优秀社团,在以下十项工作中均表现优秀。
    1.组织机构: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规范,机构面貌常新;
    2.日常管理:积极执行有关注册登记的规定,按时完成社团管理中心安排的工作,社团成立满一年;
    3.财务状况:财务规范清晰,财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4.遵章守纪:积极遵守《四川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学年内未受到指导中心及相关部门的任何处
    5.活动内容: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
    6.计划总结: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较好地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详尽、真实;
    7.宣传效果: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宣传工作及时到位,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8.发展创新:经常组织内容精彩的创新性活动,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做出了有力贡献;
    9.指导状况: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与指导单位联系紧密;
    10.公共关系:社团在与校内外单位、团体协作过程中充分展现四川文理学院风采,提高四川文理学院在社会上的声望,受到合作伙伴的认可及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三)品牌社团(3个)
    社团达到十佳社团标准;成立满三年且多年在评优表彰中获奖;在校园文化生活中有突出贡献和重要影响;深受师生好评。
    (四)优秀社团负责人(15名)
    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与社团管理中心工作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审批;对促进社团负责人交流和培训有突出贡献;所负责社团符合优秀社团评选的基本要求。
    二、申报名额
    优秀社团数量不超过全校社团总数的30%,其中,在优秀社团中评选10个十佳社团,3个品牌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15名。
    三、表扬奖励
    对获奖社团、获奖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按《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号)执行。
    四、评选流程
    请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将优秀社团申请表(附件1)、优秀社团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8日前交至社团管理服务部。社团管理服务部统一收齐整理后,交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审核,并提请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定,评选结果在团委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
    社团管理中心:  冯灿灿   18200323511
    社团管理服务部:贺馨怡   15281074367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优秀社团申请表
          2.四川文理学院优秀社团负责人申请表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