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培养选拔和表彰先进青年学生典型,尤其是在国家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涌现出的勇于服务他人、守护家园的先进榜样,引导全校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奋力拼搏、甘于奉献、全面发展,为推动学校建设新型本科院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四川文理学院第九届“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20日
三、评选名额
10名
四、评选类别
1.爱国奉献类: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勇于服务他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服务成果突出(服务内容、累计服务时长、服务难易程度等方面),起到积极带动作用,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2.社会实践类:积极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家乡、为实践单位做出突出成绩,展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
3.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4.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 、不畏艰辛,身残志坚 、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2.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者可优先考虑。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申报、初审、网投、终审公示、表彰五个阶段。
1.申报阶段(4月1日—7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向校团委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内公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在团委网页“在线申报”中填报。
2.初审阶段(4月8日—11日)
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初步评选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网投阶段(4月12日—15日)
校团委将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并进行网络投票(投票方式以校团委通知为准)。
4.终审阶段(4月15日—20日)
校团委将根据候选人网络得票、实际表现和民主测评等情况确定拟表彰候选人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议,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表彰对象。
5.表彰阶段
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报刊专栏、网络新媒体等方式集中宣传“十佳青年学生”获得者先进事迹。奖励按《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川文理〔2017〕28号)执行。
七、评选比例
1.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名“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1000以下推荐2名“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推报1名。
2.校团委在认真审核候选人情况的基础上,投票产生第九届“十佳青年学生”正式候选人;未能正式当选的候选人,其网络投票得票数前10名者可获得“四川文理学院十佳青年学生提名奖”。
八、材料报送要求
1.按照附件1提供候选人事迹简介1份,字数800字以内,内容真实,文字简炼;
2.根据附件2填写候选人汇总表1份;
3.提供候选人两寸红底证件照1张,五寸彩色生活照1张;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于4月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85357607@qq.com 。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晶老师(电话:17828894333 )。
附件1:候选人个人简介模板.doc
附件2:候选人汇总表.docx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