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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逐梦计划”——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6-02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4151次 【打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校团委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度“逐梦计划”——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2017年度“逐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17年“逐梦计划”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3万余个实习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实习,实习活动覆盖全年,每个岗位实习周期应不少于30天,不超过半年。

   三、活动原则

   (一)突出公益性。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突出学生自愿参与。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其食宿、交通等。团省委将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三)突出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公布公开,由大学生、用人单位自主挑选,按双向选择原则获得实习岗位。

     四、活动流程

   “逐梦计划”将在全省范围内募集机关、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社会服务机构、基层单位等实习岗位,通过线上注册、岗位发布、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实习鉴定等环节开展岗位实习活动(活动流程图详见附件1)。

   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在“志愿四川”网络平台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

   岗位发布:由用人单位提交岗位需求信息,在线发布岗位供大学生选择。

   岗位选择:大学生注册登陆后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资格审核: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登录学院账号,对本院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报到单进行资格审核、线上确认,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

   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报到单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企业履行上岗报道手续,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顺利完成实习。

   实习鉴定:大学生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由大学生交回各二级学院。大学生、用人单位、二级学院各保留一份。

     五、活动方式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园区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金融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习,增进大学生对金融机构的了解,提升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且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五)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六)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六、推进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7年1月至4月)。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6月)。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募集实习岗位、完成岗位审核发布;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完成学生审核报到、签订实习协议;团省委统一为成功上岗的大学生提供一份实习保险。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7年7月至年底)。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大学生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各二级学院开展2017年“逐梦计划”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和分析逐梦计划经验,进一步优化运作模式,将大学生实习活动继续向常态化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梦计划”是一项大规模、直接、长期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从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工作力量,积极开发优质岗位,科学合理对接,强化调研督查,把握大学生核心需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岗位募集,严格把关。要把握活动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参与面和受益面。各二级学院要发挥具体协调职能,积极开拓同时要注意严格把关,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习岗位,确保岗位真实、有效、优质。要把实习活动和勤工俭学等区分开来,不安排没有技术含量、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的实习岗位,原则上实习岗位集中上岗时间为七月初,实习周期不少于30天,不超过半年。各二级学院从2017年6月5日起登录“志愿四川”网站(http://www.sczyz.org.cn/),完成募集岗位集中审核工作。6月-7月岗位集中募集、录入、审核工作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持续进行至年底。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可通过“志愿四川”网页、APP(逐梦团委、逐梦单位、逐梦学生)参加活动,苹果版用户可在APP Stroe中进行下载,安卓版用户可在各大应用商城中进行下载。(详细操作流程见“逐梦计划”操作流程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将“逐梦计划”的宣传工作作为贯穿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宣传力度。要拓展宣传广度,运用官方网站、手机报、专题微博、微信等,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关注和参与,促进社会各界支持活动的公益意义,争取更多的单位提供更多优质的实习岗位。

   (四)务求实效,形成机制。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协调做好岗位的对接匹配和遴选工作,要指导接收单位签订一份实习协议、出具一份实习鉴定。要形成信息反馈机制,全面跟进大学生实习过程,协调大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同时,校团委将以此为契机,探索实习岗位长期对接渠道,和相关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创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基地,着力推动工作长效开展。

   (五)积极号召,严格审核。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大学生注册资料,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双选成功后及时对信息进行审核,而对双选成功且通过学院审核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辅导员签字、校团委盖章确认;校团委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并在系统后台及时更改学生实习信息。


   附件:1. “逐梦计划”流程图

        2.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获取方式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