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现成立已满6个月的团(总)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4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4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总)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工作安排
(一)团(总)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3月10日前,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将自评表(见附件1)报送至二级学院团总支,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系统开通后录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的方式对标自评。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将签章纸质版自评表(附件1)于3月14日12:00前交至弘德楼1001团委办公室。
(二)团总支复核团支部自评结果
3月14日前,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二级学院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系统开通后记录),并于3月14日12:00前将签章纸质版的“对标定级”报告及结果汇总表(附件2)交至弘德楼1001团委办公室。
附件1(团总支的自评表)和附件2的电子版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的自评结果由校团委进行复核。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
四、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各单位高度重视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按照全面整理规范、抓强带弱治差、扩大有效覆盖、提升组织活力的工作总原则,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和督导,确保工作覆盖率达 100%。
2.分级负责,严格考核。团(总)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3.激励约束,统筹把控。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2025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5 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 2 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雷颖琪老师611822
校团委组织部李金益13541637131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及自评表(2024年版)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