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至2024年前,四川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2. 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学校团委推荐;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由相关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我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二、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团省委将从各市(州)、高校团委所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遴选1名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84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6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 、推报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一)市(州)、高校推荐阶段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严格按照推报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相关事迹是否得到媒体报道),各二级学院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推荐团体不超过1个,并于2024年01月18日17:00前将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附件1-3)和事迹证明材料(包括奖状、证书、专利、事迹报道链接等),按“XX学院团总支+2023自强之星”格式命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2790023@163.com,纸质版(其中,附件1加盖团总支公章)提交至莲湖校区弘德楼1001团委办公室;
2.高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复核后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
(二)省级推荐阶段(3月)
团省委将对各市(州)、高校团委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按照团中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省级推选人员将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4月)
全国组委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5月至7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搭建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让他们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附件:
1.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