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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5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7167次 【打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做好我校2023级新生(含专升本、预科)入学后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规范团员档案管理,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团员转入工作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接(线上)和团员档案接收、团员证注册(线下)同时进行。现就2023级新生团员的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籍管理及团务用品配备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员身份确认

新生团员向团组织报到时需上交其团员档案、团员证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档案在学籍档案袋里的,由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统一查阅,并做好登记)。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接收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时候需检查团员档案情况,对于没有团员档案或团员档案不完整,且无其它证明材料的新生,不承认其团员身份,不办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注册手续。

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团员档案主要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内奖惩材料、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等。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各单位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新生团员的团员档案接收管理工作。

(一)团员档案核实

二级学院团总支按要求核实团员团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确认团员身份后,按班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团员档案,并在每一份档案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其专业、学号。填写《2023级新生团员档案移交清单》(附件),一式两份,签章后一份交校团委备案,一份留本单位存档。

(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确认团员身份后,须在其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页办理转入(在“组织关系转接”栏后,填写转入时间2023.9,并加盖团总支公章)。我校团组织关系转接对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做硬性要求,对已提交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做好介绍信(正本)存档和介绍信(回执)返回工作。

(三)关于团员档案缺失的处理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核实团员档案后,应及时通知缺失团员档案的新生,并于入学后一个月内将补办材料交至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原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线上团组织关系接收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确认团员身份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接收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一)建立新生团支部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实施“班团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川文理团〔2020〕11 号),指导新生班级召开支部大会成立团支部,选举班团支委。新生团支部可以依托自然班或行政班成立,单个团支部团员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50人。学校实行由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团支部探索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原则上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普遍设置纪律委员,可结合实际设置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等其他委员。团支部成立并确立班团支委后,应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规范录入新生团支部信息、设置团支部管理员和班团支委的职务。新生团支部建立工作原则上应于9月中旬全部完成。

(二)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确认团员身份后,将系统上已建立好的团支部名称告知新生团员,指导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在“智慧团建”系统为本团支部所有成员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也可由原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发起转出申请),待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发出后,新生团员要提醒原所在团组织及时审批。生源地在广东、福建、北京等地的,须根据当地相关要求,由新生团员联系原团组织办理转出手续。

(三)团组织关系接收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线下团员档案审核结果,确认团员身份后再审批通过其转入申请,对于转错的团员应退回其转接申请。根据团员档案信息核对“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团员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团务用品配备

1.校团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基础数据,为每一个新生团支部配发一本《团支部工作手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指导2023级团支部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并定期检查各支部填写情况。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为新生团员准备团徽,为团支部配备团旗(4号旗帜,96cm*144cm)。各团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中青发〔2018〕12号)要求规范使用并妥善保管。

3.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团员证遗失的,待各二级学院向校团委移交新生团员档案后,另行通知办理。

五、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强化各二级学院组织部责任落实。完成团员身份核实确认后,整理团员档案,核实智慧团建信息,准确填写2023新生团员档案移交清单(见附件),于1031日前移交至校团委存档,完成移交后再开展团费收缴等工作。移交事宜以校团委组织部通知为准,联系人及电话:郑嘉琦19981241919。

附件:2023级新生团员档案移交清单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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