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导广大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8月1日前,四川文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
2. 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学校团委推荐;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由相关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团省委将从各市(州)、高校团委所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遴选1名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推报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推报条件,审核候选人信息与自强事迹(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相关事迹是否得到媒体报道),并于2023年04月17日17:00前将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附件1-2)提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2790023@163.com,纸质版暂不提交)。(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不超过1名、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不超过2名)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