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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 年度“学习雷锋、志愿服务 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3-17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6652次 【打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去年以来,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与“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了“爱在身边”“爱在文理”“爱在社区”“爱在家乡”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助力疫情防控、推进文明创建、强化社会治理等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树立榜样,表扬先进,团结引领全校青年学生在服务他人和奉献社会的实践中成长成才。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 号)相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 2022 年度“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必须是成立 1 年以上(包括 1 年)的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服务中心、志愿者分会、志愿社团等)或是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公益性活动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集体;
    2.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3.志愿服务集体人均志愿服务时长在 25 小时以上,发布志愿服务项目 10 项以上(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志愿四川”平台为准),成员志愿服务积极性高,服务效果好。
    4.团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与专业特色相结合的志愿服务活动,服务质量高,活动反响好。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以“雷锋”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在 2022 年度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3 个以上,志愿服务时长累计 30 小时以上(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志愿四川”平台的数据为准,并附系统截图证明)。
二、申报名额
    见附件 1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对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内容严格审核。各二级学院推选结果要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须将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汇总表等纸质材料盖公章后2023 年 3 月 30 日中午 12::00 前交至莲湖校区弘德楼团委 1003办公室(联系人:校青协王之涵,电话:13508020943),汇总表(附件 4)电子档发送至 QQ 邮箱:2870294959@qq.com。
    2.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把关,注重评选工作育人实效。
    3.树立典范,扩大宣传。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以开展评选表扬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全校团员青年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志愿四川”平台注册为志愿者,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志愿者风采,把我校志愿服务工作推向新台阶。
四、表扬奖励
    对获奖集体、获奖个人分别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奖励按《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川文理〔2021〕72号)执行。
      2.2022 年度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22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4.2022 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