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团中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校团委定期聘请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熟悉财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纪律意识的财务人员为团费管理会计人员,现公示拟聘情况:
2022-2023学年度聘用陈琳月同学(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学号:202011230404)为团费管理员,聘用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
特此公示。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