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经各二级学院推报、团委初审,现将我校2021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人:冯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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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冬季学期“综合素质A级证书”初审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