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工作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经各二级学院推报、团委初审,现将我校2021年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4日前向校团委反映。联系人:冯灿灿 联系电话:18200323511
附件:/editor/attached/file/20210630/20210630005906_25795.pdf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