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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文理学院第六届“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3-01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14012次 【打印】
 

关于开展四川文理学院第六届“十佳青年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不断促进“创先争优”,进一步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校青年学生坚定理想、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实践、积极进取。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四川文理学院“十佳青年学生”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推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良好评价激励机制,树立可学可敬典型,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甘于奉献,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推动学校建设新型本科院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时间

    2017320-2015416

    三、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本、专科学生。

    四、评选名额

    10名。

    五、评选条件

    “十佳青年学生”候选人应是各系青年中的先进典型,在学习、工作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影响力,对全院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全院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

    2、勤于学习,善于创造,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获得过学院专业一等以上奖学金。

    3、勇于实践,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曾荣获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楷模示范作用发挥明显。

    4、在校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创新创业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在所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具体实施。各团总支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2名“十佳”候选人并组织学生在团委网页填报系统;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推报1名。校团委在认真审核候选人情况的基础上,投票产生第六届“十佳”人选。各单位推荐的未能正式当选的候选人将获得“四川文理学院十佳青年学生提名奖”。

    七、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申报、初审、网投、考察、公示、终审、表彰七个阶段。

    1、申报阶段:(320~ 331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的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向团委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上报前须在本单位内公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在团委网页“在线申报”中填报。

    2、初审阶段:(43~ 47日)

    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初步评选后, 确定正式候选人。

    3、网投阶段:(410~ 416日)

    团委将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并进行网络投票(以“姓名+学号+身份证”方式投票,每人每天限投3次,每个对象限投1票)。

    4、审核阶段:(417~ 418日)

    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候选人网络得票、实际表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确定15名候选人报“十佳”评委会,由评委会对候选人投票产生第六届“十佳”人选。

    5、公示阶段:(419~ 423日)

    组委会办公室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如在公示中有群众反映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经查实后将对其取消评选资格,由排名下一位依次递补。

    6、表彰阶段:(54日)

    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报刊专栏等方式集中宣传“十佳青年学生”获得者先进事迹,奖金设置按《四川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川文理〔2016123 号)执行。。

    八、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择优推选。充分体现所推人选的代表性。

    3、候选人事迹材料必须准确、重点突出(约1000字左右,并附300字以内的个人简历)。

    4、候选个人须提供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五寸彩色工作或生活照3张(一式一张),均需提供电子版,在331日前交团委1001办公室。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将以上材料填入团委网页培训系统。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办公室:2790023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31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