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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6-10-26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4062次 【打印】

关于评选2016年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校内各相关部门:

2016年,我校广大青年志愿者认真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推动了我校志愿服务深入、持久地开展。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为构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贡献力量,促进青年学生在服务人民和奉献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成长成才,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四川文理学院2016年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团委、大学生服务站联合组成全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大学生服务站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

4.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并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良好表现;

5.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志愿服务时间累计50小时以上,有一定社会影响。

(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 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服务中心、志愿者分会)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集体;

2.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3.招募的青年志愿者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数在50小时以上,开展志愿服务活跃,服务水平高,受到普遍好评。

三、推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建立和完善我校志愿服务表彰机制,引导更多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把我校志愿服务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和推报等工作。各二级学院推报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二份)和先进个人的审批登记表(一式二份),于20161118日前交莲湖校区行政楼1003办公室; 电子材料发送至24993422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推荐工作。在上报材料前必须核实相关情况,严格把关,确保推报质量,力求实效。

(三)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挖掘和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志愿服务风采,把我校志愿服务工作推向新台阶。

四、表彰办法

对获奖集体、获奖个人分别发给奖状和荣誉证书。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61026

附件:

四川文理学院2016年学习雷锋、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优秀青年志愿者

文新学院

14

政法学院

5

外语学院

9

数学学院

3

财经学院

3

智能学院

14

化工学院

6

音演学院

6

美术学院

7

建工学院

7

教育学院

9

体育学院

8

康养学院

3

生态学院

2

大学生服务站

5

礼仪队

8

国旗班

3

学生图管会

3

学生伙管会

3

合计

113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10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