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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通知

时间:2016-05-09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2235次 【打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及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按照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6年度“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逐梦计划”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2万多个实习岗位,大学生在线自愿报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实习,实习活动从2016年7月开始至年底。
三.活动原则
(一)公益性。“逐梦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自愿参与。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双向选择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食宿、交通等。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条件,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团省委将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一份实习保险。
(三)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公布公开,由大学生、用人单位自主挑选,按双向选择原则获得实习岗位。
四.注册方式
2016年5月15日开始正式报名,登录“志愿四川”网络平台(http://www.sczyz.org.cn/zmjh),点击右上角“注册”,进行注册申请(往年已经注册的同学,可以使用原来的账号、密码直接登录)然后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所属学校团总支(填全称,如“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进行实名认证(已经是实名志愿者且是逐梦高校认证的略过此步骤)。
五.活动流程
“逐梦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募集机关、企业、科研院所、社会服务机构、基层单位等实习岗位,在校大学生通过线上注册、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实习鉴定等环节参加岗位实习活动。
线上注册:详细流程见第四条“注册方式”。
岗位选择:首先进入“个人中心”中的“我的筑梦计划”完善简历。再登录逐梦计划首页,由大学生在网络上在线报名进行岗位选择并投递简历,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因为大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建议学生按就近原则(即靠近家庭住址)选择实习岗位。
资格审核:
上岗实习:大学生按岗位属地化原则,到实习岗位所在市(州)团委或县(市、区)团委履行上岗报到手续,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报到,顺利完成实习。
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实习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各保留一份。实习学生还应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传实习心得。
六.活动方式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又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四)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五)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快乐学校”志愿者服务和高校专业实习计划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七.注意事项
1.因为大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建议学生按就近原则(即靠近家庭住址)选择实习岗位。
2.参加“逐梦计划”的学生需注意上岗实习时间与我校放假时间是否冲突,也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具体上岗实习时间。
3.双向选择一旦匹配成功,无故退出者,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确需退出者,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附上用人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辅导员签字、校团委盖章确认。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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