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关于征集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吉祥物的通知

时间:2016-03-04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2167次 【打印】

 

全体老师、同学: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11月份在四川举行。为营造大赛氛围、宣传办赛特色,现面向全国高校广大师生征集本届大赛吉祥物。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
二、征集对象:
全国高校师生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
三、设计要求:
1.吉祥物形象积极向上,令人耳目一新,并能呼应竞赛宗旨,体现大赛精神,展现大学生创业者的朝气蓬勃、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体现四川地区文化特色;
2.吉祥物形象应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亲和力,延展性强;
3.吉祥物须有一个得体、易记的名称,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4.作品应为可用于宣传的平面图案和三维立体造型,最好具备灵活性开发空间,适用于制作人偶、贴纸、动画、视频等周边产品和衍生作品。
5.参赛者须提供彩色标准图(色彩模式为RGB模式、分辨率为300ppi)、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原文件,并附作品创意阐释及完整的作品创作说明书。
四、作品提交:
1.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者任何相关费用。
2.参赛者须按作品设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吉祥物征集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tw.sasu.cn/download.asp),于2016年3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546777616@qq.com.如有问题可联系:18781889551(V网696965)。
3.所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有涉及抄袭等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4.选中的设计作品一经采用,大赛全国组委会即拥有该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和衍生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衍生产品的开发运营。大赛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对作者提出一定的修改和延伸设计需求。
5.被选中的原创作品,在进行版权登记时,作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A4)和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五、奖励方案:
本次征集活动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