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关于申报2015年度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的预通知

时间:2015-11-30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1973次 【打印】

 

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在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省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四川文理学院准予预申报1名优秀团员和1个五四红旗团总支(或团支部)。
一、申报条件如下
  (一)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团龄在一年以上。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总支(学生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有效引领一线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作用突出。
  二、申报要求
1.获得过表彰的个人不得再次推报同类奖项,获得过表彰的集体3年内不得再次推报(即: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获得过表彰的集体,今年不得推报)。
2.请各团总支提交一份本团总支(或学生团支部)的事迹材料和一名优秀团员的事迹材料,材料限1500字以内,并于11月30日14:00前发送到546777616@qq.com.团委将从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选出一个团总支(或学生团支部)和一名团员报送团市委。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