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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四川文理学院“最美志愿者”的通知

时间:2015-03-09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1763次 【打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展示我校广大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风貌,在全校形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共同关爱志愿者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青年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校团委特举办2014年“最美志愿者”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留住你身边最美的感动
  二、活动宗旨:以活跃在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志愿者为对象,通过寻找、发掘、宣传其中的典型代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勾勒志愿者阳光、无私、奉献的美好形象,诠释志愿服务的生动内涵,呼吁全社会关怀志愿者、关注志愿服务事业,吸引更多青年加入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
    三、参评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志愿服务事迹突出;
  5.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年以上,每年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6次;
  6.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并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四、推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建立和完善我院志愿服务表彰机制,引导更多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把我校志愿服务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和推报等工作。各团总支限推一名,推报先进个人的审批登记表(一式二份),于2015年3月30日17:00前交校团委5021办公室;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56299359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推荐工作。在上报材料前必须核实相关情况,严格把关,确保推报质量,力求实效。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团总支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挖掘和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志愿者风采,把我校志愿服务工作推向新台阶。
    五、表彰办法
    对入选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办公室,电话2790023。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2015年3月9日

附件: 四川文理学院“最美志愿者”审批表(请在团委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