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我委获四川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表彰

时间:2014-02-15 作者: 来源: 阅览次数:2333次 【打印】

近日,从团省委《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表彰2013年度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川青发〔2014〕2号)获悉,我院院团委获四川省 “五四红旗团委”光荣称号,王晶同志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政管学院谷方云同学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
希望受表彰的团体和个人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发扬成绩,再创辉煌,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院各级团组织以及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和学院发展建设作出新的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