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上强调
努力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据新华社北京
座谈会上,习近平首先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关于大学生“村官”的重要批示,转达了党中央对大学生“村官”的亲切关怀和诚挚慰问。他指出,实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迫切需要一大批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稳定的农村基层干部,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维、现代眼光的优秀青年才俊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着眼于加强“三农”工作、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而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要作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
习近平指出,农村基层是青年学生熟悉当代中国社会、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的最好课堂,也是我们党培养人才、锻炼人才的重要阵地。实践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利于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形成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有利于让大学生在农村基层丰富阅历、磨炼意志、提高能力、全面发展。从实际情况看,无论是前几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还是今年刚下去的大学生“村官”,到了农村基层以后,都能利用所学知识和专业特长,积极为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赢得了农村基层的欢迎和农民群众的赞誉。
习近平向大学生“村官”提出四点希望:第一,要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第二,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在与农民群众摸爬滚打的交往中吸取营养、增长智慧。第三,要勇于开拓、大胆实践,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经风雨、长见识、增才干。第四,要尊重农民、心系群众,在服务农民群众中增进同他们的感情,赢得他们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习近平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资金保障政策,为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加强岗位培训和跟踪培养。要投入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加强大学生“村官”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保证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要及时总结、挖掘、宣传大学生“村官”中的先进典型,为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通过有关部门和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出席会议。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