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17年四川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通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等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17〕22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二级学院宣传动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4日前发83602086@qq.com ,纸质材料交莲湖校区行政楼1003办公室。

 

各学校团委:

  2017年6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等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17〕22号),组织开展2017年“三下乡”活动。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将开展2017年“三下乡”活动总结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17年11月至12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2017年“三下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各级学校团组织、实践团队及个人

  三、工作安排

  1.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将对我省在2017年“三下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13个单位(包括高校、中职学校,学校、院系、班级及社团等团组织均可申报)、18支团队(面向重点实践团队)、9名个人(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学校团干部、学生以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申报)进行通报表扬。

  2.通过“基层申报——省级团委学校部组织评议”的流程,产生通报表扬名单。

  一是各学校可申报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各1名。

  二是各单位、实践团队进行申报,汇总至团省委学校部。

  三是团省委学校部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推荐的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进行评定。

  3.通报结果将在省学联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工作平台上予以公示;最终确认后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不另发放证书、奖牌,不进行物质奖励。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校团委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相关材料(含申报表,见附件1至附件3,需加盖公章)电子档(扫描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2.已被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通报表扬的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不再参加此次省级评比。

  各学校在“三下乡”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等材料可随时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通报工作》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