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有效评价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成才、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开展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符合《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见附件)规定的我校本、专科生,均可申请参加“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评选。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要严格按照《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条例》有关标准,认真做好申报初评工作,并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初评结果及参评学生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5021办公室。参评同学应认真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选登记表》及《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项目表》。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申报评选工作的指导、监督,利用评选工作推出典型,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4.校团委、校学生会将在各系推选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例进行审核,确定“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得者。
5.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附件: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学生会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