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暨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院团委、院学生会研究,报学院党委和团省委批准,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和四川文理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15年11月21日在莲湖校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把学校建成办学质量优良、地域特色鲜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以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精神,按照全省青年工作会议和省学联的要求,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总结近几年我院共青团工作和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分析我院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几年我院共青团工作和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第二届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和四川文理学院学生会。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学校领导讲话。
2、听取、审议和通过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和四川文理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第二届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和四川文理学院学生会。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代表总数353人,其中团代会代表161人、学代会代表177人,各二级学院代表团团长15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50%。列席代表14人,一般为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代表名额根据各系团员和青年学生总数已按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学院。望各二级学院按照民主程序认真做好团、学代会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和《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报校团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团总支、学生会各推荐一名同学作为委员会增补候选人,合计2人。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择优推选,充分体现所推人选的代表性。
3、各二级学院填写《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和《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
4、候选人事迹材料必须准确、重点突出(约800字左右,并附300字以内的个人简历),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并附电子版。
5、候选个人须提供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6、校团委将择时统一安排照相,请准备正装,等候具体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整理好候选人材料(第3、4、5项),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加盖二级学院印章的纸质文档报送校团委5021办公室,并将电子档案(第3、4、5项)以压缩文档形式发送到邮箱:546777616@qq.com,未尽事宜请询电话:2790023。
附件(见团委网站下载专区):
1、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四川文理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四川文理学院学生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