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成功举办“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全面强调了“依法治国”重要性,提到“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确立了“完善建设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积极响应党关于依法治国的号召,激励群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加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使法治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人。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法律协会会同达州市司法局、通川区司法局于11月28在通川区龙泉社区开展了法律义务咨询活动。达州市司法局、通川区司法局代表、我院汤勇老师、刘春辉老师、谢腾鸥老师亲临现场指导工作,部分法协成员积极配合工作的开展。
活动在工作人员的一番积极准备后于14点整准时开始。整个活动分为两大部分同时进行。一方面,上前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各位法律专业人士将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把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转化为平淡朴实而又通俗易懂的语言,针对市民提出的关于商业纠纷、财产分割、房屋产权、拆迁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一一进行了深入地分析,直到市民舒展紧皱的眉头露出会心的微笑。各工作人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市民扫清法律上的疑虑,真挚诚恳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面面俱到的工作能力赢得市民一致好评。另一方面,法律协会各成员向四面而来的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细心并仔细地解释市民对于调查问卷存在疑惑的地方,与此同时,法协成员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为市民解答自己力所能及的问题。他们的耐心仔细与礼貌充分展现了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此外,部分法协成员对来往的市民进行了采访,市民对各工作人员表示真挚的感谢,另外他们表明增强了自己对我国法律的信任度。
活动于下午17点在历时3个小时后,在四川文理学院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帮助下画上圆满的句号。此次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方略,推动党的政治决策的实施,全面推行建立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其次,活动宣传了法律知识,促使市民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相信法律,提高其法律素养,增强其法律意识,并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建立“讲文明,树新风”的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此次活动也为大学生提高其实践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让他们从自身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供稿:团总支宣传部 敬晓雪;审稿:刘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