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关于组织和开展“寻找文理好青年”活动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寻找、宣传青年大学生身边的优秀典型,引导青年学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向美的青春正能量。校团委在全校开展寻找“文理好青年”活动,让身边人和事教育和感染身边人,引导大学生明德向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笃学慎思,知行合一,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2月15日
二、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活动宗旨:
   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广大师生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青年典型,引导全校青年在推动学校发展、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四、参与形式
   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为主要参与形式。
五、活动安排
(一)推荐阶段(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1月10日)
1.全校二级学院要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引导本二级学院青年积极参与活动;要充分挖掘身边好青年,将推荐的身边好青年的事迹材料发至活动领导小组专用邮箱(1394972952@@.com)。
    2.推荐的青年典型须附有关资料:一条推荐理由(50字以内,可提炼成一句话)、一段反映其事迹的青春故事(2000字左右),1寸标准照和工作(生活)照各1张。他人推荐的须提供推荐人(自荐的可不填写)和被推荐人的真实身份消息、联系方法。
    3.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推报的好青年类型分布应尽量广泛,须进行资格审查与事迹核实,并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推荐材料(表格附后,含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名额不限。
(一) 初审阶段(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8日)
由活动领导小组对所有推荐表进行核实,并对所有候选人资料进行核实,选出其中典型,以公告、微博等形式进行展示。
(二) 校级宣传展示阶段(2014年11月21日---12月19日)
将文理好青年的获选人进行展示,包括图片展板展示、视频展示、宣讲。
(三)表彰大会(2014年12月)
对所有文理好青年进行表彰,颁发奖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协同开展推荐活动;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适应新时期青年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吸引青年广泛参与;要坚持多数人推荐多数人的原则,避免关起门来选典型、少数人选典型的偏颇,要深入、广泛地挖掘身边的优秀典型。各二级学院在推荐中要注重与校内其他先进评选活动形成有效衔接。
    (二)注重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是重要的教育引导路径。各二级学院要将推荐的过程变为教育引导青年的过程,采取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展示各领域青年典型,让身边的鲜活典型事迹在青年中广为传播,为推动学校发展、实现“中国梦”传递正能量。
(三)进行广泛宣传。在各二级学院在推荐的基础上,要选择其中的重要典型,在校内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要善于运用媒体,切实增强用好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开展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的能力,力争覆盖到所有的青年群体。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