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逐梦计划”—— 2014年四川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决定联合开展 “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逐梦计划”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2万个以上规模的实习岗位,并建成网上“岗位超市”,大学生在线自愿报名,按照先选先得的方式获得实习岗位,实习活动集中在2014年7月—8月开展。
三、活动原则
(一)突出公益性。“逐梦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突出学生自愿参与。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其食宿、交通等。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条件,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将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一份实习保险。
(三)突出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公布公开,由大学生自主挑选,按照先选先得的方式获得实习岗位。
四、活动方式
“逐梦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募集机关、企业、科研院所、社会服务机构、基层单位等实习岗位,在校大学生通过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等环节参加岗位实习活动(活动流程图见附件1)。
岗位选择:由大学生在网络上在线报名,通过先选先得的方式对募集到的实习岗位进行选择,选择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资格审核:各高校对本校大学生基本信息与实习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最终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
上岗实习:大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报到,顺利完成实习。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又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四)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五)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快乐学校”志愿者服务和高校专业实习计划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五、报名方式
四川省高校大学生即刻起登录“逐梦计划”官方网站(http://job.scol.com.cn/),在首页中部先行注册,6月5号中午12点开始第一轮“秒杀”,第一轮秒杀持续至6月10日;6月11日开始第二轮“秒杀”,第二轮“秒杀”持续至6月16日。
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
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