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系代表队进入学院第三届“新苗杯”辩论赛半决赛
2011年4月7日,四川文理学院第三届大学生“新苗杯”辩论赛复赛在莲湖校区126教室隆重举行。系党总支副书记李兴贵老师带领我系代表队参加了此次复赛,我方与对手管理系代表队就辩题“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进行了紧张激烈的辩论,在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我系代表队以452的成绩挺进半决赛。
晚19时许,在双方选手精彩的自我介绍后,辩论赛正式开始。作为正方的我系辩手首先开篇立论。在这一环节中,我方一辩逻辑清晰、言简意赅,通过三个方面的论述,突出强调了“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的观点。她认为,首先,电视征婚有着产生与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有广大群众的支持;其次,电视征婚的弊端或弊病是新事物不完善的表现,有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是可以在发展中逐步消除的;最后,我们也可以理性地分析,提高认识,消除偏见,去伪存真,去“弊”还利。同时,反方一辩也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展开了立论。
在整个辩论过程中,双方辩手针锋相对,现场气氛紧张而激烈。在攻辩环节我系辩手针对反方提出的“拜金女马诺的错误价值观”进行了有力回击,我方指出电视征婚中“拜金女”的出现只是个别现象,是作为新事物的电视征婚在初级发展阶段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弊端,但它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电视征婚的弊端是可以逐步克服的。
在最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正反双反围绕“拜金主义思想”, 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反方认为,征婚节目中的男女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很大不真实性,征婚节目向观众撒播了错误的价值取向。随即,我方辩手就给予了严词反驳。我方直接指出对征婚节目中的男女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评判,完全是由于个人的传统错误观念、个人好恶或者偏见强加给它的,电视媒体正是为展示真实生活而存在的,它保证了人的自由权利的实现。我方还对反方将征婚、恋爱、结婚与婚姻生活混为一谈等错误,进行了逻辑的批判。
随着阵阵掌声,辩论赛到了总结陈词环节,我方指出反方没有从总体上说明电视征婚利与弊各自的本质,更没有分析电视征婚利与弊的根据,他们形而上学的观点是无法推翻辩证法的。同时我方坚持认为,电视征婚只是一种传播途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虽然电视征婚有弊端,但也是利大于弊,我们要去伪存真。通过运用这一系列充满逻辑和辩证的语言,系统地反驳了反方的观点。
在辩论赛接近尾声时,大会主席宣布了复赛结果。因我系代表队在团队配合上表现突出,且辩手们个个据理力争,最终以452的优异成绩胜利晋级辩论赛半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