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教系:与民族小学签订青年志愿服务基地合作协议
2011年3月21日上午,四川文理学院初等教育系周宏星老师、何小丽同学作为初教系代表前往通川区民族小学,与该学校代表——科研主任肖继承老师签订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合同书》。
2011年2月28日,我系团总支组织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在通川区民族小学取得了圆满成功,于是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希望继续合作开展大学生自愿者活动。上午十点左右,双方代表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合同书》。
与民族小学签订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合同书》,不仅为我系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实践的良好基地,我系志愿者也将为该校的农民工子女们带去更多的关心和帮助。